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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封闭式听证”让我们失落什么?

发布日期:2008-1-26 17:16:42 来源:三秦都市报 作者:张贵峰 点击:150

“封闭式听证”让我们失落什么?
三秦都市报 - 2008-01-23
 

■张贵峰

1月22日,备受关注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正式举行。然而,听证会前的气氛却充满了“神秘”、“封闭”的意味———据悉,“此次听证会各方消息都严格保密,听证会地点、代表成员名单一直没有对外公布”,并且,“会议不会电视直播”;至于听证会本身,据内部人士透露:“每人发言限时5分钟,超时将被主持人叫停;外界猜测的激辩场面不会出现,只是各说各话”。而与此相关的另一则消息是: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要求旁听听证会,遭到拒绝。(1月22日《新京报》《中国新闻网》)
虽然,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出现这样的局面,并不让人感到十分意外(据此前媒体报道,在参加听证之前,听证代表们均被有关部门告之:“为防止听证会举行前媒体过分炒作,影响听证会正常举行”,听证代表在会前不得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,或对外发表意见”)。但名义上一直以公开、透明为标榜的听证会,被弄到如此“神秘”、“封闭”地步,无疑还是不能不让人备感沮丧和失落。人们不禁要问:这样的听证,还能算是“公开”听证吗?
2001年国家计委发布的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》规定,“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、公开、客观的原则,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外,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”(4条),“听证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”(5条),“对于公开举行的听证会,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先期公告举行听证会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内容、旁听席位”(20条)。
显然,上述极尽封闭之能事的漫游费听证会,是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。而如此这般地听证下去,能“听”而“证”的,恐怕只能是,数亿手机用户在手机资费价格制定方面的知情、参与、表达权以及基于此的切身消费利益的旁落。联系到此次听证会的代表构成格局——5位运营商代表、8位学者专家代表(主要来自有关部门下属研究机构)、5位消费者代表,这种担心,我想应该并不多余——试想,代表全国5亿手机用户的区区5名代表,如果失去背后舆论的公开声援、参与,并以此为强大后盾,在营运商和专家代表更占优势的听证会上,他们的意见、声音又能有多大分量,并进而能决定听证会的走向呢?
而从更深层次上看,将一个原本应该“公开举行”、充分“接受社会监督”的价格听证会,不合时宜地封闭起来,对于听证这种以平等协商、公开决议公共事务为特质的民主议事规则的健全完善,以及其背后现代法治社会各方面应有的民主素养、理性精神的提升,事实上也构成了一种不利。
我们知道,作为体现现代社会公共治理过程中“商议式民主”精神的听证制度,其内蕴的民主法治、理性博弈的价值实际上是极为丰富的。对于听证组织者———有关政府部门来说,听证意味着,一个制度化的公开、直接面向社会倾听民意的过程,通过这样的过程,不仅使行政决策的质量更有保证,而且有利于有关部门认真集纳民意,丰富和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智慧。而对于广大公众、消费者来说,听证的过程,既是一个拓宽表达渠道,提升其知情、参与、监督机会的过程,同时也是一个接受民主训练、提升民主实践能力的过程。
很明显,当听证身陷层层的封闭之中,“公正、公开、客观”的基本程序品质被逐渐侵蚀剥离,上述这些听证制度原本具有的、对各方长远利益均十分有利的民主理性价值,必将从我们身边错过、失落。可以肯定,这样一种失落,对于今天我们这样一个利益分化日益严重(如垄断国企与一般民众越来越鲜明的利益分殊),而制度化的有效利益表达渠道机制仍十分缺乏的社会来说,其实是十分不应该、不明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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